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氰酸钠项目-第一次公示(1.10-1.24)

武汉青江化工黄冈有限公司25000/年氰酸钠项目

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
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规定,武汉青江化工黄冈有限公司武汉青江化工黄冈有限公司25000/年氰酸钠项目要对项目基本情况、建设单位概况予以公开。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内容公布如下:

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

项目名称武汉青江化工黄冈有限公司25000/年氰酸钠项目

建设单位武汉青江化工黄冈有限公司

建设地址黄冈市黄州区火车站经济开发区货站北路特1 

主要建设内容规模:项目位于黄冈市黄州区火车站经济开发区,在武汉青江化工黄冈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25000/年氰酸钠项目。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车间1、包装车间1、仓库一幢、锅炉房一间,预计期年产氰酸钠15000/年,二期年产氰酸钠10000/年。
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
建设单位:武汉青江化工黄冈有限公司

联系人:胡工

联系电话:18162561556

通讯地址:黄冈市黄州区火车站经济开发区货站北路特1

三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
环评单位:湖北黄达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

联系人:

联系电话:0713-8100389

电子邮箱:973223879@qq.com

通讯地址:黄冈市光谷联合科技城A2

四、公众意见网络链接

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》可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,下载关于发布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配套文件的公告的附件1;下载链接: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
五、公众意见提交

1)发送邮件至环评单位电子邮箱。

2)信函传送。
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
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、传真等方式,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编制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,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。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。

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《武汉青江化工黄冈有限公司25000/年氰酸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,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、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

 

 

公告单位:武汉青江化工黄冈有限公司

公告时间:20240110

 

 

附件1-氰酸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